为何立遗嘱?十个理由供参考:
1. 死亡是绝对的,没有“如果”,只有“几时?”。
2. 它是您写给您至亲的最后一封信。立一份遗嘱往往比手机价格便宜,况且,手机在逝世后是用不着的。
3. 减少纠纷,并维持您至亲之间的和谐。
4. 遗嘱上能表明您想要的安葬方式和对葬礼的偏好。可否想象,在没交代的情况下,您的家人为了以防万一,把神父和法师同时叫到葬礼现场的情景。
5.通过遗嘱委任您的遗嘱执行者。谁会是掌管您财务的最佳人选?这个人未必是您的配偶。
6. 通过遗嘱,您能为那些可能无法根据文法获得您的资产的人做出规定。如慈善机构、领养子女、年迈父母等)。
7. 您的亲人不需争论或猜测您的遗愿,有助以加速申请遗嘱认证书的司法程序。
8. 您能为“万一”状况规划。
9. 您能通过遗嘱表明,万一您和配偶同时丧生,委任一名合适的监护人照顾尚年幼的孩子。
10. 如果您和配偶同时丧生并留下年幼的孩子而没有预先计划,您的孩子将在法定成年时一次性获得遗产数额。对钱财管理方面尚不成熟的孩子或许无法妥善使用这笔庞大资金。